佛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关于终止大气重污染II级应急预案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最近24小时佛山市50%以上的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200以下(含)且预测未来48小时内污染程度将持续或下降,达到《佛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佛府办函〔2014〕637号)预案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佛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从2017年1月7日8时起,终止大气重污染II级应急预案。
特此公告。
佛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2017年1月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4:48: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