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120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620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120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6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规划用地面积6531.7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1.2≤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20〕0120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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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地块附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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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0高明区荷城街道恒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