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修订了《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者,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反映。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6日,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2018年9月12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和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等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一)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资管委”)是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下设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资管办”),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镇资管办负责收集上会申请、组织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拟文工作。
(三)镇资管委依据本管理办法有权决定建设项目的最高限价、招标方式、评标办法、招标代理等事项。
(四)镇资管委会议纪要经各业主单位的主要领导会签及镇长审批后,由镇党委办公室印发。
(五)镇资管委会议纪要的印发必须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财政性资金基建工程管理
(一)工程立项
1.概算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各单位需到镇经济促进局进行立项,并按批复的概算规模进行限额设计;概算1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需立项,但业主方要先经各业主单位办(局)会议研究通过并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工程设计。
2.如需向上级计划部门立项的工程,则要依据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提出立项申请,并按上级部门的概算规模限额进行设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预算编审、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的管理
1.镇资管委通过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且条件符合进入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需进入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在中介超市直接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经镇班子会议通过后可在中介超市系统上进行直接选取);以上项目达到100万元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2.在同一建设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按前款的标准执行。
3.工程造价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预算,业主单位在预算编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送镇财政局,由镇财政局在2017年经公开招标的杨和镇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库中委托审价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审价,审价后的价格作为提交镇资管委会议讨论的参考限价。
(1)审价机构按合同要求,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审价工作,并出具审价报告书。
(2)镇财政局及业主单位分别在审价报告书上加盖公章后,由业主单位按照有关程序提交镇资管委会议研究。
(3)业主单位根据镇资管委会议确定的工程上限价,向镇财政局申请出具资金使用证明文件。
(4)镇造价咨询库服务期限到2020年9月14日止,到期后符合进入市网上中介超市的,必须进入网上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机构。
(三)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上限价的确定及工程暂列金
1.针对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最高限价由镇资管委会议决定。
2.建设工程设定暂列金,但不能超出10%,暂列金用于工程的不可预见费用。
(四)招标代理的确定
1.由业主自行选择服务优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服务。
2.各代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禁止向投标人透露任何与招标工作相关的信息。若镇资管办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禁止违规公司在杨和镇进行代理业务。
(五)工程招标
1.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完善工程发包手续。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分拆,或以时间紧迫为理由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插手或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负责组建杨和镇小额工程实施企业库(以下简称“镇工程企业库”),日常管理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负责。该企业库内应具备我镇小额工程所需的专业资质。
4.使用镇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1)镇资管委通过最高限价在1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经业主单位办(局)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业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报镇资管委审核后,根据镇资管委审核意见组织实施。
(2)镇资管委通过最高限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业主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确定,可以从镇工程企业库摇号发包方式组织实施。
(3)镇资管委通过最高限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业主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确定,以邀请镇工程企业库内企业进行竞价发包方式组织实施。
(4)镇资管委通过最高限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5)镇资管委通过最高限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并要求投标企业法人到场开标。
(6)预算审核价在300—400万元的工程要严格控制变更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若确实要发生,必须先报镇资管委会议研究决定方可操作,并由建设业主方操作现场管理等依据作为参考。
(7)预算审核价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业主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审核后,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8)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而要实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或其他应急项目,经业主单位办(局)务会议研究通过,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审批备案,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项目实施后应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备案,相关办理流程业主单位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进行。应急工程结算不作价格下浮。
5.工程招投标程序。
(1)直接委托程序
①业主单位办(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②由业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报镇资管委审核。
③根据镇资管委审核意见组织实施。
(2)摇号发包程序
①经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由业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摇号发包会议。
②邀请镇工程企业库内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参加摇号。向镇工程企业库中选取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公司发出邀请书:若符合要求的公司数量为5家及以下的,则向子库内所有公司发出邀请书;若该子库符合要求公司数量多于5家的,则由业主单位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选取5家单位发出邀请书参加摇号发包会议。
③若镇工程企业库内没有符合项目资质公司的,可由业主单位从库外推荐符合的资质公司3家或以上,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同意后,再按上述程序组织实施。
④只有按规定派人到场参与摇号的公司才被视为有效响应。现场摇号会议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主持实施,业主单位需派人到场参加。
⑤摇号确定实施公司。
(A)对应邀的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摇号。
(B)现场摇号会第一轮,按照到会签到表顺序先抽出各应邀公司的编码代号。
(C)第二轮放入各应邀单位的编码代号,抽出的号码对应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⑥若现场会只有1家有效的公司到场,则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若所有应邀的公司都无效或出现弃签的,则由申请部门重新申请组织摇号或提交镇资管委研究同意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发包。
⑦现场摇号会相关资料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统一整理归档。业主单位应当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摇号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实施公司签订合同,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备案。
(3)竞价发包程序
①经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由业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竞价发包会议。
②邀请镇工程企业库内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参加竞价发包会议。向镇工程企业库中选取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公司发出邀请书:若符合要求的公司数量为5家及以下的,则向子库内所有公司发出邀请书;若该项目专业符合要求公司数量多于5家的,则由业主单位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选取5家单位发出邀请书参加摇号发包会议。
③若镇工程企业库内没有符合项目资质公司的,可由业主单位从库外推荐符合的资质公司3家或以上,经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再按上述程序组织实施。
④只有按规定派人到场参与竞价的公司才被视为有效响应。现场竞价会议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主持实施,业主单位需派人到场参加。
⑤通过竞价确定实施公司。
(A)参与竞价的公司应事前将报价书密封在密封袋内,到达现场竞价会后应将密封的竞价资料交由主持人统一保管。
(B)由业主单位对应邀的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价。
(C)竞价发包的报价方式为投标公司参照业主单位的招标预算书进行下浮率报价。
(D)最低价法确定实施公司。现场拆封密封袋并宣读报价,按报价从低至高进行排名,确定排名第一者为该项目的实施公司。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摇号确定。
⑥若现场会只有1家有效的公司到场,则该公司负责此项目的实施。若所有应邀的公司都无效或出现弃标的,则由业主单位重新申请组织竞价或提交镇资管委研究同意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
⑦现场竞价会相关资料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统一整理归档。业主单位应当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实施公司签订合同,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备案。
(4)公开招标程序
①建设项目经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由业主单位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②公开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和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公布建设工程招标信息。100万以上(含100万)至400万(不含400万)的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开标时间自文件发售之日起不少于20个日历天。
③代理公司拟写招标文件资料后提交业主单位审核,再经镇资管办审批,然后提交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办理招标手续。
④如已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投标公司少于3家时,需重新招标的可以继续组织招标,如业主单位需要对工程内容作变更,需重新报请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才能重新组织工程发包。
⑤评标办法:根据《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11月版)暂定5种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随机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价法、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选定由镇资管委会议确定。
⑥每一项工程的招标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分中心及业主单位必须安排不少于1人(含1人)到会,否则需重新组织招标。
⑦工程招投标手续完成后,需将中标情况在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方能签订施工合同。
(5)工程招投标后,业主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同时,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如发现需要增加工程,并且增加工程造价不超过中标价10%的,则由施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业主单位提出增加工程申请,经业主单位同意并做好现场签证资料即可实施,并在工程完工前将情况说明提交镇资管委通报备案。
(六)工程监理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除外)需要确定工程监理;10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可根据需求提请镇资管委讨论决定是否需要工程监理。
(七)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文件由业主单位归档管理。
工程结算审定
1.增减工程量必须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单位必须及时整理好合同、工程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验收文件、增减工程量现场签证记录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等有关工程资料,并向镇财政局发出工程结算审价申请,镇财政局根据业主单位的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2.工程竣工结算书一经审批,业主单位依此转入固定资产账。
3.对未经镇政府同意增加工程规模、内容和标准的投资建设金额不予确认。
三、政府采购管理
(一)政府采购必须遵循操作与管理分离的原则。操作是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与实施。管理是指对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镇资管委下设镇资管办是镇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其职权和职责主要包括:
1.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方面的调查研究,制定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调整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起点金额,编制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培训和宣传,受理政府采购检举和投诉。
2.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操作和程序是否按照有关法规执行,监督采购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
3.负责收集归纳各办(局)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请镇资管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负责向镇财政局报送各办(局)采购完成的固定资产统计资料。
5.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及验收的监督工作。
(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的职权和职责
1.依法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操作规程。
2.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具体工作如下:
(1)编制采购文件;
(2)发布采购公告;
(3)组织开标;
(4)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组织评标;
(6)编制评标结果报告;
(7)确定预成交单位;
(8)采购结果公示;
(9)发出成交通知书;
(10)鉴证政府采购合同书。
3.主动接受镇财政局、纪监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负责答复采购活动的质疑。
5.协助镇资管办处理政府采购活动的检举和投诉。
6.向镇财政局报送采购文件、合同副本及采购统计报表等资料。
(四)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类目(如有目录变更将按上级文件要求参照执行):
1.货物类。乘用车(轿车)、客车;电梯;家具用具(指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碎纸机、通用***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电冰箱、空调机、电视机;复印纸、硒鼓粉盒。
2.工程类。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3.服务类。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以上采购类目同一品种(含分隔号区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只适用于乘用车、客车)、20万元以下(适用于除乘用车、客车外的其它品种),原则上由采购单位根据质量、技术规格及价格等采购要求与一家或多家定点协议供应商通过询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报资管办登记备案。
以上采购类目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采购单位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在协议定点供应商名单库内实行招标采购。如有特殊情况,经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议通过,按高明区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的货物类项目及未纳入中介超市的服务类项目的管理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的货物类项目20万元以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实行货比三家(采购单位邀请三家法人单位,在技术要求同等条件下,价低者成交)进行采购;10万元以下直接委托形式自主采购。
2.未纳入中介超市的服务类项目20万元以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20万元以下直接委托形式自主采购。
以上第(四)、(五)项,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200万元以上项目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六)《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符合以下两条内容要求的须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
1.行政管理工作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职权)。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中介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如需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上以直接选取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需经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议通过。
服务费用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项目,需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随机抽取的,可先由业主单位召开局务会议通过,凭局务会议纪要在中介超市上先完成随机抽取,完成后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备案。但服务费用不能高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因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中介服务采购,不适用该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将按《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如有后期修改,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实施。
四、超出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事项,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要求,可由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实施。
五、本办法由镇资管办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1.杨和镇小额工程发包申请表
2.邀请书(摇号、竞价格式)
3.报价书(格式)
4.摇号(竞价)结果通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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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doc
***:
***1:杨和镇小额工程发包申请表.xls
***:
***2:邀请书格式(摇号、竞价).doc
***:
***3:报价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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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摇号(竞价)结果通知书(格式).doc
***:
***5: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范本.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