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宣判一起团伙盗窃案
记者曾炎鑫 通讯员张文芬:店里突然涌进一群人问东问西,还指使你去找货物,最后却什么也没有买。小心可能是遇到了盗窃团伙了!昨日,高明法院公布了一起通过分散店主注意力、借机偷盗的团伙盗窃案。 该盗窃团伙分为7女1男共8人,其中负责偷东西的是7名妇女,唯一一名男子负责***接送。来某省的他们在三水区西南镇附近居住,年龄在30至45岁间,除了2人有初中文化之外,其余人并不识字。 近日一大早,8人从三水出发,7时多来到高明,并将三洲市场锁定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在市场内她们互相配合,有的人挡住店主视线,有的人故意选购货物分散店主注意力,而另一部分人则择机将放在靠路边、货架上的货物偷走。 就这样,一大袋辣椒、2桶花生油被他们顺利偷到手。接着,众人陆续转战东升市场、午阳市场、荷城市场,用同样的手法偷得干冬菇、干鱿鱼、饮料若干,还拿了一台落地风扇。 一早上的时间,他们辗转4个市场,偷得冬菇、辣椒干、鱿鱼干、花生油等物品价值3314元。后来,该团伙发现有便衣警察***,于是兵分几路仓皇出逃,被预伏的警察逐一抓获。原来在8名被告人进入高明大桥时,就被设卡预伏的民警发现了。民警一路***,将他们抓个正着。 在侦察阶段,各个被告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盗窃行为,对为什么来高明和为什么拿着那么多东西的说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说来高明找亲戚,有的说来高明“买猪油,三水没得卖”,有的说是跟着朋友来逛街的。最终在证据面前,才不得不低头。据被告人供述,他们事后会给***的男子450元,偷得的物品则7人平分,有多的就吃掉。 由于市场人流密集,杂货店的商品又多又杂,很多店主都无暇顾及自家商品的安全,有的店主是收到警察通知后才知道不见了商品。 据该团伙事后交代,她们一般都是两人一组,一个负责掩护,一个负责偷。其中,有2名妇女是带着小孩出来“干活”的,小孩一个才8个月大,一个2岁。 高明法院近日对该案宣判,其中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高明法院考虑到8个月大孩子的母亲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哺乳期妇女,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对该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