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搭平台普法更接地气
高明获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报道:近日,高明区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开展“接地气”的基层普法工作是关键所在。
“本次高明获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新媒体普法宣传工作功不可没。”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介绍,由区司法局建立的“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从2014年开始上线,如今粉丝近2万人,还多次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微信排行榜中上榜。在李飞帆看来,“接地气”是该公众号吸粉的“法宝”。“通过使用网络语言拉近与粉丝的距离,公众号文章中的案例均来源于高明,并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李飞帆说。
高明宣传普法成功除了得益于公众号的建成运营,还与去年落实的村居律师、村居专职调解员深入基层普法有关。“如今,高明72个村居实现律师、调解员全覆盖,在调解和法律咨询等过程中,律师和调解员均会向市民传播法律知识,提升市民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韦春洪表示,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让村民获得了便利,村民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纠纷问题,都会主动联系村居调解员共同解决,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矛盾。
除此之外,高明区在普法宣传方面还注重普法氛围的建设。高明区如今共有530多个法制宣传栏覆盖城乡,设有548块户外普法广告牌,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设立法制宣传栏目28个,全方位开展立体化普法宣传。
李飞帆介绍,早前“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举行“普法先锋”微信有奖问答游戏,粉丝可以通过回答普法问题,并同时生成排行榜,正确率最高的获得话费奖励,活动成效较好,增加粉丝活跃度。接下来区司法局还将计划与高明各学校合作,以公众号为平台,举行普法征文评选活动,让学生和家长参与其中,从中开展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