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溪大道(一期)道路工程补充通知(1)
儒溪大道(一期)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1)
本补充通知(1)为对《儒溪大道(一期)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原招标文件P4页投标资格条件内“如投标单位只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则无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现将该条款修改为“如投标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则不需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2、原招标文件P31页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条件内诚信手册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已通过2012年度的综合考评C级或以上。”
现将该条款修改为“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不需提供)。”
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根据本补遗书作相应补充及修改。本修改说明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