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村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街头山塘边地厂土地使用权竞投项目竞价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村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6年12 月 2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村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街头山塘边地厂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0724-1600K09N4928
(二)资产名称:土地。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2015.74平方米。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村街头经济社内。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2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六)交易底价:人民币7元/月/平方米。
(七)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租金在上一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每年缴交一次,每年1月25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的租金。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
(十一)标的物使用范围:租赁地块上附着物的现状为厂房,竞得人须按现状使用地上附着物。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二)竞价方式:明标;
(十三)增价幅度:每次举牌递增人民币0.5元/月/平方米;
(十四)其它情况说明:
1、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现状使用现有附着物,不得改建、重建、翻建、加建现有附着物,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建筑物内部的维修与保养由竞得人负责,如建筑物出现下水道堵塞、水浸、漏水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租赁期前三个月,竞得人不得将宗地(含配套附着物)部分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此后,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竞投人不得将宗地(含配套附着物)部分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内容对于承租第三方有约束力;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承租第三方超过三个月或以上的租金(含保证金),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竞得人及其承租第三方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因竞得人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竞得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4、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建筑物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5、土地上有附着物已办理土地所有权证(证号:佛府南集有(2012)第0100052号,地号:440****01016JA05002) 、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竞得人不能以租赁宗地或建筑物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6、宗地(含附着物)没有安装水、电。竞得人如经营需要的,由竞得人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予以书面证明的协助。
7、本地块原租户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租用地块的权利。
8、本宗地(含附着物)现无消防管道施设。此施设由出租方负责安装,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费用为1万元,竞得人签订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出租方缴交。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竞得人。
2、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6年 12 月 14 日至2016年 12月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账号:718****48571。)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 12 月 23 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16年12 月 23 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 12月 26 日 星期一8 :40 至 9 :0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6年 12 月 26 日 9 :0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 招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63 83160057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林岳村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135****822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二 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