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605民初180号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詹永林曾水娇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詹永林、曾水娇:
本院受理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詹永林、曾水娇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5民初180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詹永林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44231.12元及代偿款利息(代偿款8785元自2018年1月23日起暂计至2019年8月9日止的利息3313.8元,代偿款8686.93元自2018年5月29日起暂计至2019年8月9日止的利息2543.4元,代偿款26759.19元自2018年9月27日起暂计至2019年8月9日止的利息5665.5元,此后的利息按日利率0.067%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代偿款之日止),暂合计55753.82元;2.判令被告曾水娇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杨风娥、人民陪审员曾春前、陆伟锵组成,审判长由杨风娥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3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