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2021年度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根据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以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2021年度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小微企业审核明细表.xls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7月2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10:11: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