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民函〔2019〕561号)文件要求,运用政务互联网思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广东省全面启用婚姻登记证二维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2020年5月1日起,佛山市禅城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离)婚证统一打印二维码。每本婚姻登记证对应一个二维码,具有唯一性。二维码打印在婚姻登记证内页第5页下方空白处,如下图:
(注:只有从2020年5月1日起新办的结(离)婚证才统一打印二维码,此前已办理的婚姻登记证没有二维码并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效力,不补打二维码。)
二、扫码识别方式
市民可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后,在“专区”栏中选择“民政服务专区”,点击“进入婚姻服务大厅”,再点击“结(离)婚证二维码扫码识别”,即可启用扫码识别窗口。扫码后,“粤省事”平台将通过后台调用“广东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二维码相对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并显示婚姻登记双方个人信息。如下图:
图一:正常情况扫描结果
图二:异常情况扫描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