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事转企人员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下周二前申请,养老金每人每月最多可增572元
日前,禅城区出台办法:原区属事业单位转企或事业单位被撤销的退休人员,可在下周二(20日)前申请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核定后从下月起增加38~572元养老金。
该项政策的适用人群为原区属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事业单位被撤销时,保留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主要包括经区组织人事等部门核定的原石湾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等23家原区属转企及撤销的公司、幼儿园、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这类人员以实际退休时间为界,对应2006年以来佛山历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累计总额,冲销事业单位2006年至2010年退休费增资总额后,计算按月加发标准(不足冲销的,不再加发)。即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经过核定后,将在原有退休金的基础上,增加养老金。
增加的养老金根据退休时间分为五级,每级别分为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干部和工人三档。其中,2006年6月30日(含本日)前退休的高级工以下(含)及普通工等3类人群可增加最高的572元,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退休的三类人群可增加最低的38元。同时,政策明确,此前已按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办理退休的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