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政职业培训后成高级技师可获补贴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蓉报道:昨日,《佛山市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里面涉及多项就业补贴,各级财政投入将达1亿。
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科长李卫权透露,《意见》包括对以前政策的调整、完善,还有下一步需要执行新政,各级财政投入将达1亿左右。《意见》中明确了我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除外)、在岗职工五类人员在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可获得补贴,且比以前上涨了20%。
“该五类人员参加定点培训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可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如通过培训获高级技师的资格者就有2400元补贴。”李卫权表示,从初级技工到高级技师,每申请一级就可获得相应的补贴,总计有1万多元。
据了解,五类人员个人缴费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的原则上通过定点培训机构集中代申请补贴,定点培训机构为五类人员垫付职业培训和鉴定费用的,由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补贴。此外,也可自己先垫付培训费用,然后由人社部门补贴给个人。
除了职业培训和鉴定的补贴外,《意见》还鼓励大学生和劳动者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有所提高。李卫权称,之前个人贷款额度是5~8万元,新政规定个人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此外,《意见》还规定,大学生求职补贴是针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将一次性给予500元的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每年3月1日~31日集中向高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