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座谈会大力推进律师服务村居促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现场
市司法局赖紫宁局长在会上作***
9月2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各区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市律协会长、秘书长及律师所代表50人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赖紫宁出席并作讲话。
座谈会上,各区介绍前一阶段开展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会律师代表交流在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中做法经验,分析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对开展好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局长赖紫宁肯定了各区司法局前一阶段开展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成效,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是当前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工作的需要,对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安定有序有着重要作用。二是要全力推进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对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94号),要底数清楚,目标明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规范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律师协会要规范好律师法律服务村居的合同文本、服务内容、工作目标及服务标准;市及各区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好参加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培训;同时,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主体要明确。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主体是律师所,律师所必须派驻业务精通、熟悉民情民意,擅长纠纷调处的律师进驻到村居,一定要注重法律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1〕94号),深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市局成立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指导小组,于7月上旬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暨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会议,在全市部署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8月3日,制定印发了《佛山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机构和分工、服务内容、工作规范、驻村居律师管理以及经费补贴标准。各区局按照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有600多名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律师服务村居的工作。全市759个村居中,已有570个村居与律师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市局律公科 陈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