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非法灭火器充装点
本报讯 记者李伟烽报道:今年6月份,在开展汕头市消防产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查处了一非法灭火器充装点。9日,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经营者严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5个月刑事拘留及5万元罚款。
今年6月,金平消防大队连同金平东墩派出所在执法中发现,金平区金丰路存在一处非法灭火器充装点,当场缴获干粉、氮气瓶、罐装机器及其成品半成品一批。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判定,经营者严某某在未经许可经营且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设罐装灭火器充装点,所充装的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该经营点的送检的灭火器,均为不合格产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消防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消防产品相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汕头市的消防产品市场。消防部门提醒: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一旦发生火灾,不但达不到应有的灭火效果,甚至还会“火上浇油”,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市民切勿贪图便宜,从非正规渠道购买不合格灭火器。
发表日期:2016年11月11日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