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生物谷和生命科学产业园的入园条件和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入园条件
(一)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符合《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产业导向目录(2014年本)》等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
(二)项目来源清晰(拥有项目的合法产权)、手续完备,并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法人资格实体,运行主体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技术成熟,企业产品达到当前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或项目能够在近期形成规模经济,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五)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留学生和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六)项目团队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创业计划,企业或项目持有人具有与其创业计划相适应的基本资金;
(七)生产工艺先进,耗能低,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者向园区服务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入驻申请
3、《企业(项目)入驻信息登记表表》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园区服务中心初审材料:园区服务中心对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材料齐备性、内容合规性及有无重复申报等情况。
(三)专家委员会审核材料:通过合规性审查的项目,由园区服务中心委托专家委员会就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建设方案合理性、项目单位建设基础、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技术和管理团队、经济和社会效益、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必要时约见企业负责人或现场评审),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四)公布核准结果:园区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告知申请企业评审相关事宜。
(五)项目核准通过后,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园区签订《企业入园管理协议》、《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注:采用政府正式租赁合同书)、《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办理有关入园手续。
(六)项目(企业)在大鹏新区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或变更手续,入园关系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