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拟选聘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相关规定,通过各职能部门推荐和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按照“满足条件、择优选聘”的原则,对大鹏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第一批成员名单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大鹏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拟选聘人员名单(第一批)(详见***)。
二、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申诉,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755-28333497,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9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大鹏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拟选聘人员名单(第一批)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