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2019年8月环境保护红黄牌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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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为推进排污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规定,对废水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警示。为此,我局按要求将2019年8月份7家企业列为“黄牌”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布,以期加强社会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污,具体企业名单见***。
***:2019年8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环境保护红黄牌管理情况明细表.xlsx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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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43: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