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举行修订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政策环境,建立社工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新区于2013年12月出台了《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试行)》,有效期3年。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听证事项目录及实施后评估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拟举行修订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5:00
二、听证会地点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1702
三、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修订光明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扶持办法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主要由听证主持人、陈述人和参加人组成。计划邀请新区综合办政研法制科相关负责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为听证陈述人,并安排听证参加人9名,包括社会工作行业督导5名、社工代表4名。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自愿报名,如该类听证超过限定人数要求,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如该类听证参加人员未满足限定人数要求,候补听证参加人员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六、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听证参加人报名方法
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4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7楼1716室
电话:0755-88211382
报名者可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邮箱报名,电话报名或者邮箱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与上相同。
特此公告。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报名表.xlsx
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