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积极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迎检工作
根据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例会的安排,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于7月初莅临光明新区,对光明新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53宗党政纪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新区纪检监察局以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近三年所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案件以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自查:一查审理案卷及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和归档是否规范。二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等变更的落实是否规范。三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受处分人员限制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五查涉及纪检监察建议、司法、行政处罚情况,看受到处罚的党员干部是否受到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通过自查,把案件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和归档,较好地完成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
今后纪检监察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工作要求,并加以规范和完善,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