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龙湖区2010年打假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龙湖区2010年打假工作意见》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湖区2010年打假工作意见
2010年我区打假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打假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营造公平、开放、有序、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龙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做好打假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坚持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打击假冒伪劣,是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关系到龙湖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区对外形象和信誉。各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整顿,进一步促进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一)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各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把住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审查;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先证后照的监督检查,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清理。彻底捣毁制假生产窝点,切实加强市场整顿。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维护辖区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
(二)突出监管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市场监管,解决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产品是指米面制品、肉类、食用油、酒、月饼、乳制品、腌制品、蜜饯凉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香烟、保健品、化妆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胶粘剂、水暖配件等建材产品;成品油和农资产品。重点区域是指重点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集散地;以及某些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对象是指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对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启动及推广“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
(三)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及时分析整理案件线索,锁定指向,深挖细究。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产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联合行动,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坚决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四)强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烟、酒、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行动。重点在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坚决打击生产领域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食品行业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无证行为;其它行业的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在流通渠道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和完善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理机制。
2、加强药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把在生产西药、中成药、保健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以及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减肥、降糖类保健食品等商品作为重点监督打假对象。规范有序的市场管理机制,清理无证经营药品,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取缔生产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低劣食品的企业。
3、加强酒类产品专项打假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经常性组织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酒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不法分子。依法规范,包括酒类产品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酒类产品经营的溯源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把好酒类生产经营的准入关。
4、巩固卷烟打假工作成果。卷烟打假是我区的工作重点,各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卷烟打假工作,加强领导和督查,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假烟生产窝点、手工包装、切丝点、原辅材料供应、假烟运输中转和印制假冒卷烟商标等制假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大“破网络、打团伙、抓主犯”力度,彻底查处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烟犯罪分子,打击非法印制假冒卷烟商标标识活动,把打击销售假烟网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打击非法运输仓储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行为。不断提升卷烟打假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准确把握当前卷烟打假面临的形势,截住流通领域抓住源头,有效遏制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
5、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的商品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胶粘剂、水暖配件等各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各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进货凭证,标识,广告,是否危险化学品等。
6、开展家用电器专项整治行动。为配合好全国“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家用电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翻新和以旧充新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强制性认证生产强制认证产品和超强制性认证范围生产强制性主证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家电类产品的质量抽检和执法力度,确保家电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千家万户。
7、开展移动通讯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无产品认证、来历不明和翻新后冒充新产品以及以次充好、假冒他人品牌的移动通讯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移动通信市场的监管,完善销售商索证索票制度。
8、对印刷行业进行整顿。打击印制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物,截住假冒伪劣产品源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打击假冒商品标识的同时,大力推广防伪技术,提高合法企业产品的防伪能力。
三、以治理商业贿赂、“傍名牌”为重点,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政策指导,继续坚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考核制度。
(一)继续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二是继续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全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成果;三是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抓案件的查办工作。
(二)以规范大型零售商经营行为为重点,继续开展反垄断工作。贯彻实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制止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三)继续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以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违法企业为执法重点,组织部署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切实加大对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全区“傍名牌”案件查办工作。
四、严格规范,积极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各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建立诚信档案,探索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鼓励和引导辖区企业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增强企业参与诚信评价的积极性,引导生产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公开承诺制,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二)建立信用管理平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及时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和不良产品。要加强合作,实行登记、审定、证照发放、产品抽检等信息共享,实行产品登记、审定、证照发放、检验检测结果等执法相关信息上网公布。实行动态监管,实现信用查询、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情况交流的快捷沟通,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行为。
(三)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以企业登记和各类监管信息为基础,依托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管理,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诚信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对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同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对于连续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监督。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利用12315、110等公益服务电话,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揭露各种违法行为,构筑打假社会监督网络,形成全民打假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保障,确保打假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把加强打假工作作为建设和谐龙湖、效益龙湖、文明龙湖的重要工作,作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认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同时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各项执法措施落实到位。
(二)相互协作,形成部门打假合力。区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街道(镇)打假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区检察、法院、经贸、公安、工商、烟草、文化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分工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打假工作。
(三)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区打假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督促基层打假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深入各地明察暗访,全面督查,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督办大案要案,督促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假责任制。
(四)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打假宣传。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企业和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重点学习、宣传《产品质量法》、《商标法》、《专利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刑法》有关条款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厂长(经理)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使企业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观念。以各种形式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还要提高其打假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个人予以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单位、个人的制假售假行为予以曝光,震慑其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分子。
主题词:经济管理 打假△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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