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头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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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回收工作,我局牵头草拟了《汕头市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询意见。请于2021年8月26日前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电邮方式反馈到市商务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汕头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电话:88851516、88931883,互联网邮箱:stmaog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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