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非编审片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非编审片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概况、资金来源、招标范围、供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276780.00元
1、采购项目概况:
新闻非编审片系统设备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设备材料采购。
4、供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供应商应为所投主要货物(指审片工作站、合成工作站)的合法生产制造商或具有销售(代理)经营权;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主要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原件)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2年8月3日起至2012年8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制造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原件)(非制造商投标人)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2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2年8月17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工
采购单位电话:0754-839382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
询价文件.doc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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