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19年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成员单位:
2019年主汛将至,按照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认真抓好防洪备汛工作,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以检查促落实,确保2019年安全度汛。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和防汛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上来,切实加强汛前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汛前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精心组织,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认真检查。各有关单位要以所辖区域的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通讯预警、水库水电站度汛、山洪灾害防御、涉水建筑施工、河道管理、防洪工程、险工险段、场镇防洪、交通安全(水运、公路、铁路)等为重点,对队伍、物资和经费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认真记录,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二)障碍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河道进行清障检查,特别是河道内的垃圾和行洪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者限期清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后勤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准备好充足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确保如有灾情发生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成员单位即日起启动防汛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在6月15日前将防汛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县防汛办(电子文档报送至QQ邮箱:8067***592@qq.com)。联系人:吴忠成,联系电话:4013303。
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