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标的情况补充说明公告汕公资产权202141号
关于转让标的情况补充说明公告
汕公资产权【2021】4-1号
2021年2月19日接委托方汕头市投资管理中心来函(见***),该单位原委托我中心于2021年2月2日发布18宗房产公告事项,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公资产权【2021】 4号)第五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中:编号第1号标的房产(标的编号:CQ21004A030)补充说明公告为“ 1.汕头市金苑园26座底层全部;建筑面积:326.70㎡,建筑面积包括公共梯间面积及约28.55㎡公共门房面积;权属证书:房屋所有证(粤房字第1603034号)、国有土地证[汕国用(1993)字第80600303号];房产权属单位为汕头市公安局,资产现状:空置;房产土地来源:房改剩余;房产来源:自建;资产用途:住宅。挂牌起始价1617200元,保证金160000元,加价幅度20000元”。编号第2号标的房产(标的编号:CQ21004A031)补充说明公告为:“2.汕头市金苑园25座底层全部;建筑面积:391.22㎡,建筑面积包括公共梯间面积;权属证书:房屋所有证(粤房字第1603033号)、国有土地证[汕国用(1993)字第80600254号];房产权属单位为汕头市公安局,资产现状:空置;房产土地来源:房改剩余;房产来源:自建;资产用途:铺面。挂牌起始价422510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元。”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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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M_246i210****44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