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安县内洋南总干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潮安县内洋南总干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段)已经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发改[2014]132号、汕头发改招函[2014]3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当地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汕头市金平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金平区域焦山桥至出海口的西港河、大港河及鮀济河流域。工程河道清淤总长11.27公里,其中大港河段(潮澄闸至大港河西港河汇合口)长4.12公里,西港河段(举丁闸至大港河西港河汇合口)长5.695公里,海口河段(大港河西港河汇合口至出海口)长1.455公里;沙北支渠清淤总长6.861公里;加固大港河左岸焦山桥后壁闸堤防长2.1公里;重建大井闸、后壁闸和打石宫闸等三座小型水闸;更新后壁电排站机电设备;重建鮀东桥。
招标范围:广东省潮安县内洋南总干涝区排涝整治工程(汕头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估算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概算编制、专项设计;技术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验收服务和整个工程施工等)。
工期:计划总工期2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一)勘察设计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高级技术职称。
(二)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经理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和牵头单位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单位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一)。
(四)信誉: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
(五)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应在报名前提交由银行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人民币叁仟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给招标人。(仅需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4.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均须提交,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由牵头单位开具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设计单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施工单位则均需提供上述资料);
4.3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4.4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的复印件;
4.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
4.6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勘察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财务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专职安全员2名、造价员2名、资料员2名等,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人员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劳动合同、毕业证、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7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为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4.8招标人出具的收取企业资金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的有效凭证(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9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可)。
投标申请人须将上述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若为联合体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的原件报名时核查。
5.集中办理报名手续的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 4 月17日;09:30~11:30,13:30~16:00,由投标申请人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携带上述报名资料亲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报名;
5.2报名同时对报名人资料进行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凡报名资料内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将视为报名资料审查不通过,不予购买招标文件。整套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其他参考资料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逾期恕不办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金平区水务局 招标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王***
电 话:0754-88225029 电 话:020-29812233
2015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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