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南联社区0527边坡治理工程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岗河边。因原毛石挡土墙河堤发生多处倒塌,局部区段出现整体外倾变形,需要对该挡土墙进行拆除重建。本项目工程内容是将原有毛石挡墙拆除,新建混凝土扶壁式挡墙。根据区发改局文件(深龙发改〔2009〕1119号),计划投资为17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岗街道办。工程在龙岗街道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深圳市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合同价为1 165 282.1元,监理单位是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于2010年8月19日开工,2012年4月12日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 499 352.19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为1 410 329.86元,核减89 022.33元,核减率5.9%。各项工程审核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龙岗街道于2010年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款1 210 000元。截至审计日期,龙岗街道共支付工程及相关款项1 100 82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9 022.33元。主要原因是重复计算余土外运及挡土墙工程量。
(二)签订合同不严谨。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勘察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监测合同无订立时间。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89 022.3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89 022.33元应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1 410 329.86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签订合同不严谨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合同签订中,加强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