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举行河长制工作培训暨动员大会
8月15日,龙岗区举行河长制工作培训暨动员大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河长责任,持续打响治水提质攻坚战,实现治水与治城各项目标。根据部署,龙岗区将辖区62条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市水务局局长王立新,龙岗区领导高自民、戴斌、陈少雄、吴书坤等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中国河长智库研究院副院长安喜君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会议对龙岗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印发《龙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主要任务、工作目标、河长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予以明确。
会议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考核”的方式,全区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实行领导挂帅、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体系。龙岗区委书记高自民担任龙岗区总河长,并担任龙岗河区级河长;区长戴斌为龙岗区副总河长,并担任布吉河(龙岗段)区级河长;其他河流均由区领导担任区级河长;各街道负责人任辖区内河流街道级河长;各社区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社区级河长。
会议明确,通过实施河长制,统筹河流整治与管理工作,完成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等六个方面主要任务,实现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并逐步达到功能区要求,逐步恢复、重建河流生态系统,从而达到长效治理。同时,《方案》将治水提质分为四个阶段并设立明确工作目标,旨在通过长期治理和长效机制,推动辖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全面提升,让碧水蓝天成为龙岗城区名片。
《方案》提出,龙岗将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河长工作会议制度、河长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督查督办机制、信息共享互动机制、分级考核问责机制等多项制度保障,落实“一河一策”方案,进行“一河一档”管理,推动落实每条河流综合整治和环境提升。同时,在考核上,《方案》还将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王立新对龙岗区治水提质工作给予肯定,表示龙岗区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自我加压,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全市治水提质工作作出巨大贡献。王立新指出,河长制是政治任务、是责任制,是一项长期的制度性安排,龙岗区要强化流域统筹、系统治理,进一步加强支持保障力度,对照省市要求建立河长体系,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全面完成治水提质各项工作。
高自民强调,全区上下要把治水与治城相结合,把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将推行河长制、持续打响治水提质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其当做落实东进战略,全面提升城区发展品质的重要抓手;要把握正确的思路、方法,敢于负责、敢于担当,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确保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戴斌介绍了龙岗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点并就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戴斌要求,全区上下要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改革创新、考核问责和社会参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制工作格局,让山环水润的龙岗成为全区上下的奋斗目标。
六个方面主要任务
水资源保护
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取水许可和审批,加强水功能区监管。
水安全保障
推进主要河流的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立防洪救灾响应和管理机制。
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
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保障饮用水安全。
水生态修复
积极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工程性措施,打造生态绿廊,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综合整治,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
水域岸线管理
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严禁非法侵占、覆盖、填堵河湖等违法行为。
执法监督
实行河湖“管养分离”,建立河湖日常监督巡查机制,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工作局面。
四个阶段工作目标
2017年
全面建立河长制,完成建成区南约河、布吉河(龙岗段)等9条黑臭水体治理,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污口178个,完成梧桐山河、龙西河综合整治工作。
2018年
完成同乐河、山厦河等8条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全区854个入河排污口,实现主要饮用水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四联河等10条河道综合整治主体工程。
至2020年
完成李朗河、白坭坑沟等16条河流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完成岗头河等17条河流的整治工程,主要河流防洪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至2025年
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增长点,让碧水和蓝天共同成为龙岗亮丽的城市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