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2016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职能,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现将《深圳市龙岗区2016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司法所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附相关图片将开展活动情况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联系人:李喜玲,电话:28948028。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6年4月25日
深圳市龙岗区2016年度
“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职能,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员先进典型,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依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市司法局《2016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治理年”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抓实根基、擦亮品牌、创新亮点”,继续宣扬“调解优先”理念,深化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
二、时间安排
2016年5月重点宣传,6月以后常规宣传贯穿全年。
三、形式与内容
(一)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认知度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和深圳广电集团开展“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社区行活动,并积极向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投稿,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报导纠纷调解成功案例。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百姓广泛参与。
(二)创新宣传方式,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区局于活动期间将在深圳侨报刊登专版对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经验成效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邀请一线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作为节目嘉宾在龙岗电台的“法在身边”栏目就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与讨论。在龙岗影城等户外大型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调解宣传内容。
(三)利用现有平台,普及人民调解基本知识
充分利用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挂图、海报及宣传资料(区局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将于活动前送到各街道),有条件的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企业和物业调解组织都应当悬挂横幅或张贴相关宣传图画,营造宣传氛围,提升宣传效果。
(四)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和技能比赛活动,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
我局将开展街道、社区、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专职人员调解员业务培训和技能比赛,通过邀请学者授课、案例教学、学员交流等形式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通过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手段展现人民调解员风采。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工作指导力度,将方案的内容及时组织落实到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落实宣传经费,使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要切实有效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总结各种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活动情况以及经验材料。
(二)创新方法,讲究实效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工作,精心策划,创新人民调解宣传的手段、方式、途径等,充分利用辖区的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立足社区,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做到既统一部署又各有侧重,既造声势又有实效。
(三)持之以恒,建立机制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相关服务机构要树立长期宣传人民调解的意识,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贯穿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纳入到司法所日常工作中去,建立人民调解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同时,更应注重日常的宣传,使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