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岭现代农业科技园实验大楼展厅装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碧岭现代农业科技园,对实验大楼展厅进行装修,主要作业内容包括:天棚吊顶,展板、展台装饰,喷绘及灯光、电视等设备。本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为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10年科技园建设款。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众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华艺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工程于2010年1月19日开工,2010年3月10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深圳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审核,工程送审价为296 625.74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295 021.16元,核减1 604.58元,核减率为0.5%(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止,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收到农业局拨入工程款项3 5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 604.58元。其主要原因是:多计等离子高清电视价格,核减1 604.58元。
(二)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该工程于2010年3月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1年10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 604.5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1 604.58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295 021.16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