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2019年龙岗区旅游抽样调查统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旅游统计法规、制度,全面准确了解国内外游客在龙岗区停留期间行、游、住、吃、购、娱等方面的花费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测算龙岗区的旅游经济各项指标,为区政府制定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促进龙岗区旅游业又快又好发展,我局拟开展2019年龙岗区旅游抽样调查统计工作,现公开征选合作单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龙岗区旅游抽样调查统计
二、项目内容
1、调查内容:调查来龙岗区旅游的海内外游客(包括国内游客、海外游客)在龙岗区停留期间的花费及其它相关情况,测算龙岗区的各项旅游指标(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等)。
2、调查方式
游客在龙岗区花费情况抽样调查采用现场发放问卷现场回收的方式进行,即由调查员向游客持卷访问,调查员根据客人回答如实填写后,回收填好的问卷。在宾馆饭店发放的问卷,由游客自行填写,由宾馆饭店工作人员或调查员回收。
3、调查样本量
(1)全年共完成12000份游客问卷的调查,其中全年常规调查完成10000份,两个黄金周(春节、国庆)调查完成2000份。
(2)全年完成上述12000份合格问卷的访问工作,并进行问卷的编码、录入、统计及分析;
(3)每月对来龙岗区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进行测算,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两个黄金周统计,形成书面报表,并提交季度调查报告,两个黄金周(春节、国庆)形成旅游人数及旅游收入测算的书面汇报,年终形成全年调查分析报告。
4、调查质量控制
抽样调查问卷回收率应保持100%,在审核和录入有效问卷时要严格控制调查项目自身的界值范围和调查项目之间的平衡关系,排除非法数据对调查结果的影响,调查问卷合格率应控制在98%以内,要求调查问卷录入差错率控制在0.5%以内。
5、项目费用: 25万元
6、项目服务时间:项目工作期为一年(12个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3、近两年有与县(区)级以上(含)政府(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合作承接旅游统计调查项目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公告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
五、受理时间: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4日下班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六、报价要求:需提供费用明细表。
七、评选方法: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过往工作案例成果、经费预算、调查方案、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八、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加盖公章)
(二)调查方案。包含问卷的设计、问卷调查、组织实施、项目质量控制等。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公司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开展与县(区)级以上(含)政府(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合作承接旅游统计调查项目的案例简介及成果。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准备一式六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密封并加盖公章,快递或直接送达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31室,收件人:黎女士,联系电话:28949660。
九、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旅游协调管理科杨***,联系电话: 28921238。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