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作业成效显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前四月节约资金上亿元
将街道、社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纳入招投标管理,构建阳光作业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日前,记者从龙岗区建设局(住宅局)了解到,今年前四个月,龙岗全区各街道办理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共1015项,标底价10.01亿元,中标价相对标底平均下浮率11%,节约资金1.1亿元。
2007年,龙岗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明确将龙岗区街道、社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纳入招投标管理,并规定小型建设工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必须进行招标。几年以来,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基本构建了阳光作业机制,搭建起了开放、公平、透明、有序的交易平台,实现了小型建设工程交易公平、公开、公正,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成效明显。
据统计,今年前四个月,龙岗全区各街道仅办理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就有1015项,标底价共10.01亿元,中标价相对标底平均下浮率11%,节约资金1.1亿元。实行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对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运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预防和制止建筑领域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摘自2010年6月1日版《深圳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