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安公司67区安顺达车辆维护中心物业招租公告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资安实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新安街道留仙路 | |||
出租物业基本信息 | 出租面积 | 招租面积:17134.53平方米(其中维修车间3025.68平方米;门卫房18平方米;沥青砂石、水泥地面停车场面积共计14090.85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公共交通用地及办公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底价 | 33.68元/平方米/月 | |||
出租物业使用情况 | 简单装修、交通便利,现出租为公共交通用地及办公。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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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确定 | 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 ||
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如投标人仅为一家时,经资安公司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协议出租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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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企业参与公开招租,要求参与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经营范围涉及交通运输、公交客运或汽车维修等,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等相关的证明,原件备查。 (2)如承租户经营范围涉及安全等特殊行业的,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或消防许可证。一般生产工贸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架构等;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电工等,并提供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3)必须信誉良好,无欠薪记录;消防安全的投入和管理良好,证照齐全。 (4)竞价人生产和经营范围须为:①非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的;②非污染、噪音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③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经营的;④消防、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⑤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6月24日下午5:00时 | |||
其他事项 | 1、我司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户仅自用,不得分租或转租。 2、竞价人需承诺对物业现场进行察看,清楚了解本招租文件各项内容,并接受该物业的现状(提供承诺函,加盖竞价人公章) 3、在租赁期内,除所承租的物业结构因素外,承租户必须对所承租的物业进行维护。 4、在租赁期间,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租赁物业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户不能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土地有关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与承租户无关。承租户应按政府或开发商的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收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定拆迁,承租户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甲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户搬离现场之日止。 5、如需装修,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等资料交我司报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承租方需承诺整改的安全隐患: (1)用电方面。围墙上主线未套管。 (2)建筑安全方面。维修车间靠窗户处立柱有一条约2米长的裂纹;左边一楼楼梯门口旁墙体渗漏水,腻子粉起皮脱落; (3)其他方面。饭堂后侧瓶组气化间通风口位置设置不合理、数量不足,与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 (3)饭堂、临时板房办公区域缺少消火栓系统(保证覆盖全部场站) (4)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烟感故障;办公区域装修天花板分隔喷淋系统。 (5)保安值班室需设置微型消防站。 7、承租户需在中标之日起3日内交纳10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以上所列所有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我司无息退还10万元安全保证金,否则,由我司使用该物业安全保证金进行整改,承租户不得提出异议,如不配合我司安全隐患整改,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招先生 | 联系电话 | 27750865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广场大厦11楼 |
深圳市资润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