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民宗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宝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民宗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积极打造法治民宗
(一)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普法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任普法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推动法制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发挥了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我局梳理近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委托部里聘请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法务审核,在开展行政执法前,咨询相关法务公司,确保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民宗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有效履行职责,我局梳理完善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和印发《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事前和事后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规范行政事中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法制宣传,强化内控管理
(一)开展法制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公民、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等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我局在《宝安日报》分四次,每次运用1/4个版面对《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进行专题宣传。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区、街道、社区三级民宗干部、广大关心宗教工作、愿意参加竞答活动的群众参加2019年宗教法规网络竞答活动,一步增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是民宗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内控机制建设的推进,有利于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堵塞制度漏洞,形成对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促进内控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实现对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明确业务可能存在的管理及廉政风险点,通过行政执法程序化、公开化的手段,从严从细的排查民宗领域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区政府在线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实现了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公示。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三项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责清单、执法对象、执法依据、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等信息均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
(二)加强民宗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我部所有在编业务工作人员参加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学习、考核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资格的人员有13人,做到我部执法人员95% 执证上岗。
深圳市宝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