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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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2015年2月5日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长营受丁建华院长委托所作的南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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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2:04: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