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沙派出所查处一宗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2018年3月6日上午,大梅沙社区民警在大梅沙村6号104房检查出租屋时,发现该出租屋出租人何某将该房出租给刘某居住,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对非深户籍人员进行居住申报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梅沙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处以罚款五百元并责令其七日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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