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建筑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和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承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或工程项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科、物业监管科、住房和建设审批科(建筑管理科)、施工管理科、棚户区改造科、综合执法大队(燃气管理大队)。
第二部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
第三部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75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6,944.7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12.36万元。支出总计37,757.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941.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5.79万元。与2016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233,538.16万元,下降86.34%;本年支出减少233,697.14万元,下降86.35%;收支减少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区住建局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经费、住宅区和城中村消防管网整治工程预付款、东兴大厦等34个老住宅区管道燃气改造工程、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94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99.28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45.43万元,占0.12%,其他收入主要为存款利息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9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72万元,占3.55%,与2016年相比增长25.42%;项目支出35,628.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45%,与2016年相比下降86.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82.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3,733.41万元,下降86.12%。主要是调整了区住建局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经费、住宅区和城中村消防管网整治工程预付款、东兴大厦等34个老住宅区管道燃气改造工程、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9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2016年相比,减少233,733.41万元,下降86.37%。主要是区住建局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经费、住宅区和城中村消防管网整治工程预付款、东兴大厦等34个老住宅区管道燃气改造工程、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9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3万元,占0.04%;教育(类)支出1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46万元,占1.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2万元,占0.01%;城乡社区(类)支出4,214.32万元,占11.42%;住房保障(类)支出32,156.73万元,占87.14%;其他(类)支出4.77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7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8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改革经费、政府绩效专项经费、养老保险补缴、职业年金补缴。
(2)教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住房保障及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综合业务提升培训班经费、在建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和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监管业务培训班经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专项业务培训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3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离退休人员慰问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缴、职业年金单位补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奖励金。
(5)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073.7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绿色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抽查及平价初审工作经费、人才及基本住房保障业务经费、房改管理工作经费、建设住宅工作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44万元,支出决算为32,1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黄贝岭消防中队大院规划调整建设保障房项目、罗湖区鸿基迅达工业区更新改造工程(宝翠苑)配建安居型商品房回购项目、银湖蓝山润园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购项目、廉租房、公租房补贴经费、人才住房租金保障经费。
(7)其他(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48万元,占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0.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4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1万元,下降4.43%。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访团。我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6万元,下降70.5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5万元,比2016年减少5.7万元,下降7.25%。减少主要是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费用经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899.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我单位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高,使用绩效良好。组织对 2017年度1个纳入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情况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因为四舍五入,导致部分数据细微误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其他(类)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