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骏车汇汽车美容中心汽车美容洗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我局于2013年8月对《珠海市香洲骏车汇汽车美容中心汽车美容、洗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批准项目环评文件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珠海市香洲骏车汇汽车美容中心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从事汽车车身清洁维护、汽车美容装潢(不含维修),选址位于珠海市前山港昌路895号,选址场所具备商业服务使用功能,符合《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对洗车项目的选址要求。
主要设备:清洗***2把、洗车机1台、泡沫***2把等。
三、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负责人委托田波成,于2013年7月、8月以问卷表格调查的方式,对受影响较大的范围内居民进行了意见调查。调查范围为漾湖明居12栋2单元、3单元的部分住户。
四、公示日期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3年8月21日起,至2013年9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我局窗口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我局将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阳光花园一层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65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