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召开2006年生态示范创建业务工作会议
2006年6月2日上午9:00在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召开了香洲区2006年生态示范创建业务工作会议,目的是在2006年3月14日由区政府召开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的基础上,落实省、市级生态示范创建申报阶段有关工作。出席会议的为有关镇街(村、社区)分管领导、负责人以及区环保局分管局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006年是我市生态建设年,按照《珠海生态市建设规划》目标,必须有80%以上的镇(村、社区)为生态示范镇(村、社区),才能符合要求。经区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我区共创建10个生态示范单位,其中南屏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北山村、梅溪村等9个村(社区)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社区)。
会议传达了省、市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关文件通知的重要精神,总结了2005年及2006年上半年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情况,介绍了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的成功经验并落实了创建申报阶段的有关工作。对照创建工作不同阶段的要求,各镇街(村、社区)积极讨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最后区环保局表示,将尽全力协助各创建单位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环境综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