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书
亲爱的各位居民:
为消除出租屋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辖区出租屋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出租屋“房中房”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罗湖区政府近期将对辖区内“出租屋‘房中房’”进行联合整治清拆行动,请各位居民自觉配合我们开展以下工作:
一、请各位出租屋业主和房东积极配合我们的出租屋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的“出租屋‘房中房’”现象进行自觉整改,并于2013年5月1日前主动拆除“出租屋‘房中房’”。
二、请租户配合我街道开展的“出租屋‘房中房’”整治清拆行动,为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切勿租住“房中房”。
三、“出租屋‘房中房’”联合整治清拆行动需要每一位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配合清拆工作,共创安全舒适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东门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4日
(名词解释:“出租屋‘房中房’”指在住宅内原设计布局的基础上使用各种建筑材料(砖、石膏板、木板或其他简易材料)进行间隔,将住宅再分割成若干小间并用于租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