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594号办理情况的函
罗府函〔2016〕122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594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邱晨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罗湖老城区的医院、学校内老旧住宅优先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试点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医院、校园内红线住房作为特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成为制约和影响我区医院和教育发展的一个瓶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医院和教育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其中将教育列为第一大民生工程,制定了《全面振兴罗湖教育行动计划(2013-2015)》(罗府办〔2013〕7号)。按照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罗湖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后,将通过城市更新,推动医院、校园红线内住房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一、医院红线住房历史遗留现状
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中医院作为深圳市成立较早的公立医院,近年来因空间狭小而发展困难。区人民医院内的部分建筑由于深圳住房改革的原因,多转变为私人物业,住宅建筑面积8972平方米,大部分物业已几易其主,完全失去了原来医院作为医疗配套用房的功能,成为制约医院升级改造的主要因素。区中医院租用乐园路111号湖丰楼6-7层的物业作为行政办公用房;副楼为六层老式住宅,由于历史原因,基本上由原来医院职工集资建设,目前一、二楼为碧波社康业务用房,三楼至六楼因住房改革已成为私人住宅(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因年代较久,楼房部分功能已经老旧,大部分职工已经搬离变成出租房。
二、校园红线住房历史遗留现状
我区涉及学校内教师住宅需置换的有23所学校28栋住宅,共763套,建筑面积98611.6平方米。其中中学有473套57985.77平方米,小学有290套,40625.83平方米。除有一栋跨学校红线建设(罗湖中学教师住宅楼)外,其余全部在学校红线内。其中已办理房产证的有315套,已纳入市置换计划的有59套(桂园中学、布心中学),没办理房产证的有389套。这些教师住宅产权属于住建局的有398套,产权属于教育局的有224套,合作建房的有141套。其中,翠园高中校内教师住房共4栋,有72套。建筑面积共5702.76平方米。行知学校内教师住房共1栋,有28套,建筑面积为2349.28平方米。目前,这两所学校的教师住房因种种原因都未办理房产证。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一)呼吁尽快出台相关公共设施专项规划和政策支持
一直以来我区城市更新计划以“自下而上”的市场需求和街道诉求的常态申报为主,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缺乏指导城市更新规划与实施的区一级层面的统筹规划,在更新项目规划编制过程中,缺乏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总体规划和指导,这往往使得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更新目的得不到有效落实。
下一步,为加强政府的规划引导作用,我区将会同人大代表、行业代表与市规划国土部门、公共服务设施主管部门、辖区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根据区域人口规模、用地条件、环境条件及设施的需求与功能要求等,并考虑设施所在区位、家庭与年龄构成等因素,统筹协调,研究编制我区层面的公共设施专项规划,从而在政策及技术上层面解决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
在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为核心的“1+N”更新政策体系指导下,罗湖区出台了《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实现了城市更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并以《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为蓝本,尝试对现行政策和工作流程进行合理化调整。我区拟借鉴相关经验,在《试行办法》中对老旧住宅部分作出相应规定,围绕医院、学校内老旧住宅等问题,积极探索容积率奖励、产权置换等城市更新创新政策。
(二)建立健全与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的长效沟通机制
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始终坚持“平衡利益、多方共赢”的原则,其中关键一项就是要求公共利益优先,将城市更新与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促进产业升级、落实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结合起来,促进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明显提升。
为加强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管理,区政府已成立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住房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局等职能部门。在充分发挥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的基础上,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落实专人***、对接,建立城市更新工作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在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初审阶段,充分征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医院和学校教师用房安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
(三)通过城市更新项目试点改革落实医院、学校教职工搬迁安置用房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在罗湖老城区医院、学校内老旧住宅优先纳入城市更新试点工程建议,我区牵头部门结合正在申报的城市更新项目,主动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区卫生计生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及时听取建设性意见,协商解决代表们提出的医院、学校内老旧住宅安置问题。在水贝村城市更新项目,我区尝试在该项目提供一定的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整备、拆迁安置用房,优先用于解决罗湖区翠园中学和行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拆迁安置工作。接下来在其他合适的项目中,我区将协调项目单位落实医院、学校老旧住宅安置工作,释放更多的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及用地需求,履行社会责任。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 22303663)
第2016059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