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加强案例专题培训推进案例指导审判
5月26日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案例撰写、编报工作培训讲座,邀请省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林小娴同志、专职负责案例编报工作的张苏柳同志讲解案例的撰写、报送的工作方法和技巧。这是我市法院第一次就案例撰写、编报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讲座由中级法院副院长赵东升主持,中级法院和四个基层法院的审管办主任、案例编写骨干参加。香洲区法院案例通讯员和案例编写骨干15人参加讲座。
省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林小娴以《如何做好案例编报工作》为题,从“指导性案例的挑选、写作及参照适用”、“日常案例评析部分的撰写”、“案例工作机制的建立”等几个方面,深入而生动地讲授了案例编写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张苏柳同志全面系统讲解了《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编写体例及存在问题,讲述了案例编报工作规范。
讲座结束后,市中院赵东升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案例是指导审判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赵东升副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向两级法院案例编撰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案例撰写、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进一步着力提升案例撰写、编报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案例工作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案例应用工作。
香洲区法院历来重视法学理论探讨与研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干警踊跃参与各种形式的法学理论研究活动,总结审判经验、转化司法实践成果。近年来,香洲区法院多名法官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敏锐的法律视角撰写了一批优秀的案例分析。2013年,香洲区法院民一庭有两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司法干预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香洲区法院崔金涛法官撰写的《黄松轩诉蒋广英等民间借贷案》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采用。
今年,省法院先后下发《关于启用“全省案例库”的通知》、《关于报送〈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稿件的通知》,对案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香洲区法院案例报送存在数量多但采用比例不高的问题,案例工作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此次培训,为香洲区法院提高案例撰写、编报工作水平提供了契机,不仅解决了案例撰写、编报工作中存在的疑难困惑,还为香洲区法院案例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推进香洲区法院案例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案例指导审判提供了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