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我区召开三公经费管理业务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相关要求,传达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现行“三公经费”报销规定,6月22日,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召开“三公经费”管理业务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副局长陈少忠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对我区预算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优化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审批流程,规范报账、审核制度, 培训人员重点对2018年4月25日印发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珠港办〔218〕62号)进行了解读。针对各预算单位在日常资金审批、报账及审核时遇到的问题,培训人员一一予以解答回应。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全体人员,南水镇、平沙镇及区直各预算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及报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稿件来源: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