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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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珠教工〔2016〕13号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高中阶段学校:
为做好2016年“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工作,请各区、各学校按照《广东省残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学生花名册、“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学生注册证明、银行账户等资料复印件报送市教育局4号楼307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491798323@qq.com)。联系人:陈淡如、黎祖荣;联系电话:2121354。
珠海市教育工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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