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984号公告
纸客咖啡(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余珊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福劳人仲案【2021】984号)已办结。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纸客咖啡(深圳)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余珊2019年4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纸客咖啡(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余珊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月2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15000元;
三、被申请人纸客咖啡(深圳)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余珊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月2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8246.55元;
四、驳回申请人余珊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6日张贴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北中航路西世纪汇广场商场第三层317B号商铺。你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张振伟,电话:0755-2361125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