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110KV径南变电站10KV配套电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辖区,由深龙发改〔2010〕429号批复总概算为1835.0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工程内容包括电缆沟工程、玻璃钢管工程、路面工程等。该工程于2010年11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了施工公开招标,采用平均值法定标,中标人为深圳市金源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11 551 927.73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新能电力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金源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2011年9月通过了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为14 793 792.81元。经审计,审定造价为 13 982 166.29元,核减造价811 626.52元,核减率为5.49%。
三、财务收入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该项目资金98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11 626.52元。多计原因主要如下:
1.工程建安费多计801 635.74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多计。
2.招标代理费多计9 990.78元,主要原因是未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及合同等相关文件计算。
(二)工程建安费审定价超合同价较多。工程建安费审定价为13 415 775.59元,中标合同价为11 551 927.73元,超出中标合同价1 863 847.86元,超出率达16.13%。超出原因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了实际工程量。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1年9月竣工验收,直至2012年3月,布吉街道办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我局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11 626.5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11 626.52元应予以调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13 982 166.2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工程建安费审定价超合同价较多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设计管理工作,减少工程实施阶段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