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关于黑臭水体漏报虚报谎报问题)
按照《深圳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深环督〔2020〕9号)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第二十六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审核把关不严,当“二传手”,导致漏报、虚报、谎报问题时有发生。全省上报243段黑臭水体194段已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不黑不臭目标,但督察发现全省有30余段已上报完成黑臭整治的水体,截至“回头看”时仍为黑臭。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党委和政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持续整改
(三)整改目标:着力解决黑臭水体整治漏报、虚报、谎报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直面中央环保督察所提出的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推动我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二是压实治理责任,切实整改问题。城市人民政府是各地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报省政府审核和公布,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核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逐一建立健全并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的要求,开展一河一评估工作,如实上报治理评估情况。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市范围内的“河、湖、涵、沟、渠、塘”开展全面排查,印发《深圳市黑臭水体整治责任手册》,对黑臭水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监测数据,开展第三方现场评估,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实行验收销号管理。全市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稳定消除黑臭,率先在全国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同时逐步对159个黑臭水体开展长制久清评估,已完成156个,正在开展3个,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把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水污染问题是深圳最大的环境问题和发展短板,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李希书记“闯出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河流污染整治新路”和兴瑞省长“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抓治水就是抓发展、抓治水就是抓民生”的理念,把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最大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创新探索超大型城市河流污染整治新路。2019年全市159个黑臭水体、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治理,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茅洲河、深圳河水质分别达到1992年、1982年以来的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实现整体性、根本性、历史性好转。
二是不折不扣扛起治水攻坚的政治责任。伟中书记、如桂市长分别担任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和茅洲河、深圳河河长,其他市领导担任主要河流河长,率领各级党委政府不折不扣担起治水政治责任,构建1057名河长、818名湖长四级河长制体系。印发《深圳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所有小微水体纳入湖长制管理,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纳入河湖长巡河重点内容,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治水工作,每年制定《建设计划》和《责任手册》,以“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方式实行责任清单管理。
三是从严从实审核把关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全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的协调沟通,邀请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赴深,对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业务专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从严从实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坚持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标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参照国家督查方式,优化评估方案,增加水质复核、公众评议结果复核环节,全河段现场检查并视频记录影像资料,邀请国内权威专家和国家专项督查、巡查技术组长担任专家组成员,及时问诊把脉,确保评估标准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严格审核把关评估结果。密切***整治进展和成效保持情况,加强评估过程、结果把关,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严格审核把关评估程序和第三方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果和实际整治成效一致、经得起上级部门和公众检验。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内径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江荻;联系方式:8307222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深圳市水务局水污染治理处。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