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法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445万工薪群体免缴个税
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策将费用扣除额由2000元提升至3500元,税率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记者15日专访市地税局获悉,个税修改后全市约有44.5万人工薪所得不用再缴税,减少幅度约为47%。
扣除“三费一金”低于3500元免税
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市地税局表示,此次个税法的修改,主要调整对象包括工薪所得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两部分。个税新政施行后会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以2010年为基数,个税法修改前全市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为95万人。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原来扣除了“三费一金”后的收入余额是2000元至3500元这个幅度的纳税人不用缴纳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减少纳税人数约44.5万人,需缴纳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人数骤降至约51万人,减少幅度约为47%。
9月1日后工薪所得按新政策征收
新的个税法施行日是9月1日,正处在全年第三季度的开端。那么,9月份领的是8月的工薪,究竟应该按新政策还是旧政策缴纳个税?个人季度奖金、半年奖金以及本年度年终奖等的纳税标准是否会因新政策带来变动?
按税法规定,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所得,将依照新政策执行。新政策调整后,个人季度奖金、半年奖金以及本年度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不变,还是按照原规定计算,但若涉及到扣除费用额的计算,则按新政策的标准执行。
具体而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