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23号公告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颁布了2016年第23号公告《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和分配规则》(以下简称《公告》)。为有效组织我市粮食、棉花生产经营企业申请2017年粮食、棉花关税配额,现将《公告》(详见***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
关于向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粮食流通、环保等部门查询你公司自2015年以来是否有违规记录,以及向人民银行查询是否有不良贷款信用记录事宜,我委已致函市经贸信息委、人居环境委、市场监管委、地税局、深圳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海关、深圳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请求其予以协助配合。如需持该函办理上述查询事宜,可前往我委经办处室(市民中心C3093室)领取。
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的申请材料包括:1.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2.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3份;3.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申请材料要求齐备整洁、装订成册,并按照《深圳市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详见***2)要求制作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于2016年10月30日前送到我委经办处室(市民中心C3093室)审核后,再送我委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
关于2017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事宜,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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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23号公告
2.深圳市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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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23号公告(含申请表).doc
***2:深圳市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