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文件已失效)
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派潭镇七境村灵山河支流整治工程[JG2021-154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1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1年 月 日23时59分止。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20-82821303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联系电话:020-82639502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21年6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