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大敦村大敦新学校用地合作开发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1年02月05日 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大敦村大敦新学校用地合作开发项目(项目编号:HZKF-大敦村LX2021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设用地,约15.2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敦大道42号(大敦学校内);
3、资产使用范围:中学、小学等教育用地;
4、合作期限:39年7个月;
5、监管费底价:50万元/年;
6、监管费收取方式:每年收取一次,每期的提前60日支付,一次性支付。(首年监管费必须在签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收款方只提供政府统一财政收据,如需***,税金由付款单位负责);
7、监管费递增方式: 前5年不递增,后35年每5年递增5万元 (注: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监管费,即收40年监管费);
8、交易保证金为¥300万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3536***********270;(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大敦支行;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 200万元(大写: 贰佰万元正 ),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其
中200万元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转为监管费或退回,并收回投标原保证金收据,重新开具合同保证金收据或监管费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竞得人)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竞标方必须是持有增城区教育局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
2、无拖欠大敦村集体资产记录的教育机构。
3、政府批复的中学、小学的教育用地,绝不能做其他用途,否则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监管费底价:50万元/年,每次举牌递增幅度不少于10000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1年01月29日 至2021年02月04日 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1年01月29日2021年02月04日上午9:00分至下午16:30分(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委,有意竞投人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02月05日 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有关补偿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标方必须是持有增城区教育局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的教育机构;无拖欠大敦村集体资产记录的教育机构。
2、乙方的办学模式须办成9年一贯制学校,校内场室数量和面积、各项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
设备等及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有关办学文件标准。
3、合同期内,投资办学方在政府批准的红线范围内可以自行按需要建设学校设施或建筑物。在
办理学校相关的产权登记,所有土地、建筑物权属人要登记在甲方名下。对无法或不需要办理
产权登记的资产权属人仍为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凡是大敦村本地户籍的适龄初中生或在读的初中生选择入读乙方学校的,一律按
公办学校待遇入读乙方的学校。且就读学生有自主选择是否在乙方学校食宿的权利,选择住宿
的费用自理。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大敦村本地户籍的学生与其他户籍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 绝
不能将大敦村本地户籍学生与其他户籍学生分开教学或区别对待。
6、大敦村学校原有“大敦学校”字样的门楼不能改变,只能作维修和维护。
7、乙方办学期间,新学校的公共设施(篮球场、运动场等)及实验室无偿与原大敦中学共同使
用。
8、乙方办学前需将原大敦村中学的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的外墙进行全面翻新装修。
9、中标方负责结算该学校整体【资产包】28707万元费用。该28707万元资产包所涉及的13%税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签署合同3天内,必须将上述费用划入政府指定账户,由政府指导完成支付给原投资方。
10、 中标方需支付100万元用作原天立厂房租金及水电费、评估费等。
11、报名及投标注意事项:竞标方公司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参加报名及投标,否则,一
律不接受报名及投标。
12、中标方必须配合政府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办理好污水排放许可证。
13、为配合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中标者应给予大敦村相应的经济赞助;(50
元/月至500元/月)
14、中标方在租期内所有投资的固定资产,如新建筑物、购置的变压器及电缆、室内电线、电
表、 设备等固定资产附着物,到期后上述资产一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恶意破坏。
15、中标方在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该资产时,具体补偿办法以合同约定为准 。
16、所有竞标者必须亲临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否则,视为了解或认可交易的全部
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大敦股份村经济联合社。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9****132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1-01-29